2016广西二建报名时间-2016广西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2016广西二级建造师报名入口第2页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16-01-23 浏览次数:
(四)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16年5月23日上午10∶00至2016年5月29日上午9:30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五、上报考场数据
本次考试的考场数据要求各考点统一使用PTMIS(通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考前规则可通过广西人事考试院FTP服务器下载。考场数据务必于2016年5月5日前上传至FTP,并与广西人事考试院核实考生人数、考区名称、考区地址等信息。
六、试题类型
《建设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七、参加考试及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考试前2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考试用具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五)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八、考场设置
本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区直、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贺州市、玉林市、河池市、百色市和北海市10个分考区。其中南宁市分考区包括南宁市和崇左市2个报名点,考场设在南宁市;柳州市分考区包括柳州市和来宾市2个报名点,考场设在柳州市;玉林市分考区包括玉林市和贵港市2个报名点,考场设在玉林市;北海分考区包括北海市、钦州市和防城港市3个报名点,考场设在北海市;桂林市、梧州市、贺州市、河池市和百色市分考区各设一个报名点,考场分别设在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区直分考区考场设在南宁市。
九、阅卷工作
主观题阅卷工作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客观题阅卷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十、成绩管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考全科、免1科、免2科三个级别。考全科级别,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为合格;免1科、免2科级别以及报考增报专业的,须在当年全部通过方为合格。
十一、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一)考试结束3个月后公布成绩,届时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查询成绩。
(二)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中的“证书领取”专栏查询。
(三)各地市考生证书办理,请咨询各市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
十二、考试大纲
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
十三、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5505211(广西人事考试院考务部)
考试报名票据咨询:0771-5853282(广西人事考试院综合部)
附件:
2. 广西2016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3. 广西2016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试卷预订单(考区名称)
4. 广西2016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准考证测试打印反馈表(考区名称)
5. 考务信息上报格式
附件2、3、4、5官方文件暂未提供,请及时关注建设工程教育网,也可关注广西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