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要求标准及防护措施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0-08-29 浏览次数:
高空作业要求标准及防护措施
一、高空作业的标准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和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级别: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包括强风、异温、雪天、雨天、夜间、带电、悬空、抢救等高处作业。
二、安全防护措施
1.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平台,应铺设固定脚手板,临空边缘应设高度不低于1.2m的防护栏杆。
2.安全网应随着建筑物升高而提高,安全网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超过3m。安全网搭设外侧比内侧高0.5m,长面拉直栓牢在固定的架子或固定环上。
3.从事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
4.上下脚手架、攀登高层构筑物,应走斜马道或梯子,不得沿绳、立杆或栏杆攀爬。
5.遇有六级及以上的大风,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三、脚手架
1.高度超过25m和特殊部位使用的脚手架,应专门设计并报建设单位(监理)审核、批准,并进行技术交底后,方可搭设和使用。
2.钢管外径应为48~51mm,壁厚3~3.5mm,有严重锈蚀、弯曲或裂纹的钢管不得使用。
3.脚手架安装搭设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实施,遵循自下而上、逐层搭设、逐层加固、逐层上升的原则。
4.拆除架子时,应统一指挥,按顺序自上而下地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或自下而上地进行。严禁用将整个脚手架推倒的方法进行拆除。拆下的材料,禁止往下抛掷,应用绳索捆牢,用滑车卷扬等方法慢慢放下,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
四、常用安全工具
1.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三宝)等施工生产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具有厂家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合格证书。
2.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体上或可靠的安全绳上,安全带严禁低挂高用,拴安全带用的安全绳,不宜超过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