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防水基本要求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0-11-04 浏览次数:
屋面防水基本要求
一、 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
1. Ⅰ级,两道防水设防,适用于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
2. Ⅱ级,一道防水设防,适用于一般建筑。
二、 屋面防水基本要求
1. 屋面防水应以防为主,以排为辅。
2. 混凝土结构层宜采用结构找坡,坡度不应小于3%;当采用材料找坡时,坡度宜为2%。找坡层最薄处厚度不宜小于20mm。
3. 保温层上的找平层应在水泥初凝前压实抹平,并应留设分格缝,缝宽宜为5~20mm,纵横缝的间距不宜大于6m。水泥终凝前完成收水后应二次压光,并应及时取出分格条。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d。
4. 严寒和寒冷地区屋面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等隔断热桥措施。
5. 找平层设置的分格缝可兼作排汽道,排汽道的宽度宜为40mm;排汽道纵横间距宜为6m,屋面面积每36m2宜设置一个排汽孔,排汽孔应作防水处理;在保温层下也可铺设带支点的塑料板。
6. 涂膜防水层的胎体增强材料长边搭接宽度不应小于50mm,短边搭接宽度不应小于70mm;上下层胎体增强材料的长边搭接缝应错开,且不得小于幅宽的1/3;上下层胎体增强材料不得相互垂直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