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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程原定2019年6月30日竣工,因承包人原因,工程延至2019年10月30日竣工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3-04-03   浏览次数:




某工程原定2019年6月30日竣工,因承包人原因,工程延至2019年10月30日竣工

  1.某工程原定2019年6月30日竣工,因承包人原因,工程延至2019年10月30日竣工,但在2019年7月因法律法规的变化导致工程造价增加200万,则该工程合同价款的正确处理方法是( )。

  A.不予调增

  B.调增100万

  C.调增150万

  D.调增200万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律法规变化。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按上述规定的调整时间,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

  2.2019年11月实际完成的某土方工程,按基准日期价格计算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为1000万元,该工程的定值权重为0.2。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除人工费增长20%外,其他均增长了10%,人工费占可调值部分的50%。按价格调整公式计算,该土方工程需调整的价款为( )万元。

  A.80

  B.120

  C.130

  D.150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物价变化。土方工程需调整的价款=1000×(0.2+0.8×0.5×1.2+0.8×0.5×1.1-1)=120(万元)。参见教材P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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