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宁波市2016年到期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16-05-23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宁波市2016年到期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全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文件要求,我市2016年到期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报名工作由建筑业协会实施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 2016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有效期满的建筑工程专业(包括增项建筑工程专业,下同)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
2.已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到2016年将满三年而未申请注册的人员;
3.注销注册后到2016年将满三年,又申请重新注册的人员;
4.由于培训结束至发放证书需一段时间,故建议次年上半年(即2017年6月30日)以前注册有效期满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也参加2016年的培训。
二、授课师资
所有的授课教师,都持有《浙江省二级注册建造师师资培训合格证书》,均经过浙江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师资培训,由浙江省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培训内容及学时
(一)培训内容
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内容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待必修课(集中面授的形式)结束以后,等候通知参加选修课学习(网络教育的形式)。
(二)培训学时
1.主项人员、临时建造师
必修课《综合科目》30学时,必修课《建筑工程》30学时,选修课60学时,共120学时。
2.增项人员
必修课《建筑工程》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共60学时。增项人员应首先参加主项专业的继续教育,培训合格后才可以报名参加增项专业的继续教育。
3.主项、临时、增项的判别
主项、临时、增项的判别,以注册证书为准,由学员自行鉴别,责任由学员自行承担。
四、报名方式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
培训班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18日(工作时间),报名地点:慈溪市开元街综合一号楼。
(二)报名所需资料
1.请按要求认真填写《浙江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报名表》(附表1)和《宁波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继续教育报名汇总表》(附表2);
2.《浙江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报名表》(附表1)一式三份,每份表格的后面,均须(用钉书针)附上三种证件的复印件(三种证件是:身份证、建造师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每种证件请单独用A4纸单面复印)。需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同版冲洗照片,照片粘贴要求详见“附表1”的备注)。《宁波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继续教育报名汇总表》(附表2)一式一份即可。
(三)报名表填写说明
请如实、准确并按要求填写,填写错误、漏填或与注册证书原件信息不符的均为无效报名,后果自负。
1.名单编号:请在“附件中”查询(“名单编号”非常重要,必须填写);
2.执业单位:填写申请人的执业单位全称。鉴于《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名单编号查询表》(详见《宁波建设教育网》)内的信息系各位建造师于近日报给住建局的最新资料,为了体现工作的持续性,同时为了更好地体现对企业、对社会的负责,故执业单位等信息请务必与《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名单编号查询表》内的信息保持一致,信息不一致者,责任自负;
3.证件名称:填写“二级建造师”或“二级临时建造师” ;
4.注册专业:在“主项”或“增项”栏内填上“建筑工程”,以注册证书为准;
5.注册证书签发日期:按年份-月份-日期顺序填写(如:2016年12月31日,填写为“20161231”);
6.证书编号:可在注册证书上查找(系上数第三种编号)。没有注册的建造师不用填写该编号。
(四)汇总表填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