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17-04-23 浏览次数:
2017新疆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各相关单位、二级注册建造师: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为确保我区二级注册建造师顺利通过初始(延期、增项、重新)注册,现开办2017年度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所有已到期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签发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之前人员),包含临时二级建造师;
2、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满三年需要申请初始注册人员;
3、继续教育证书三年有效期到期,须再次参加继续教育人员。
二、培训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2月22-3月21日截止
2、培训时间、报名时间及地点
培训单位 |
现场报名 |
培训时间 |
现场报名地点 |
联系人 |
乌鲁木齐 |
第一期(市政、公路工程): 2017年3月20日 |
3月21日-3月23日 |
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106号新疆建设大厦(乘BRT2号线、902、14路公交车到“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站或58、29路公交车“煤气站”下车 |
殷铭 0991- 8859209 周慧 0991- 8844391段金凤 0991- 8880573 |
三、课时安排
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取得60学分。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增加取得相应专业30学分。
四、培训费用
根据自治区发改委新计价费[2004]1529号文件核准,收费标准1100元/人(增项800元/人),教材资料费另计。
培训费不收取现金,请学员及各单位于现场报名审核后,以网银、电汇、银行柜台现金交款的形式交纳,并以银行出具的进账单为开具发票、办理培训事务的唯一凭据。
五、培训内容
此次培训采取必修课程(现场面授)与选修课程(网络教学)相结合的方式,两类课程考核均达到合格,可发放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
1、必修课程:法律法规(相关及本专业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含艾滋病宣传知识讲座)、基础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新理论、新方法、新标准、新工艺、新技术)、案例实务(职业道德规范及工程项目管理案例)。
2、选修课程:建筑工业化的现状和施工组织方式、建造信息模型(BIM)及应用、PPP模式及案例分析、建筑业增值税及其征管。
六、注意事项
1、学员自行登录www.xjcde.com进行选修课程学习,并于2017年4月30日之前完成学习。
2、逾期或未在证书有效期内参加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人员,需补交上一期培训费用。
3、本次培训报名流程详情见(附件)。
新疆建设职工教育培训中心
二〇一七年二月七日
附件
网上报名流程
1、第一步:实名认证。
乌鲁木齐市:
(1)新疆住建厅建管处(人民广场101大厦13楼)
(2)西大桥建设广场A座26楼E
其他地区:各地、州、市、县级住建局
2、第二步:登录“新疆建设工程个人云”,上传电子照片(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
3、第三步:登录“新疆建设工程个人云”报名。
4、第四步:下载打印“报名表”并核对信息(内容完整,电子照片五官清晰)。
5、第五步:根据文件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再根据核定人数至工商银行各营业网点缴费。请勿提前打款。
6、技术咨询电话:0991-2661092、2667247
7、业务咨询电话:0991-8844391、0991-8859209、0991-8880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