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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陕西省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等考务通知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15-08-04   浏览次数:




2015陕西省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等考务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房管办),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7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我省2015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取得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具备规定的工作经历(时间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中专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二)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相关专业工作时间满10年,且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二、考试安排

资格名称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名称 

房地产
估价师 

10月17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10月18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三、网上报名
 
  1、首次报考人员应于7月31日-8月11日内登录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注册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jzz.org.cn)网上报名系统报名,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二寸、20Kb以下),照片审核通过后,使用A4纸打印《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本人签字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非首次报考人员直接进行网上报名。
 
  特别提醒:网上报名时须正确填写档案号。
 
  四、现场资格审核
 
  1、首次报考人员经网上报名后应于8月3日-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材料由单位统一组织到注册中心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
 
  (2)学历证明(含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含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的年限证明。
 
  2、非首次报考人员直接在网上审核,无需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五、网上缴费
 
  房地产估价师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20元。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4日17:00时。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通过网上缴费功能支付考务费。确认考试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算全部完成。报名成功后考生即可在注册中心领取发票,领取发票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
 
  未在2015年8月14日17:00时之前缴费成功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前7日内登陆注册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注册中心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40号平安大厦4楼023室。
 
  联系电话:029-87274344
 
  联系人:宋瑞鹏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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