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地址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1-04-20 浏览次数:
兴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地址
兴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贵州省兴仁市东湖街道环湖路一号
办公时间:早上8:30-11:30,下午14:30-17:30
办公电话:08596222939
通讯地址:贵州省兴仁市东湖街道环湖路一号
邮政邮编:562300
兴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章;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制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做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
(三)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四)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城镇危险房屋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各类房屋登记和房产档案管理;负责房地产行业相关资质的审核。
(五)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六)负责贯彻实施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工作。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贯彻实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七)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市场主体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管理;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处理工程计价争议;查处违章建筑和非法建设行为。
(八)负责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提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建议;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论证;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风景名胜区的审查申报和监督管理;组织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
(九)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并实施全市城乡总体规划,推进城镇化进程;负责小城镇体系规划、村镇总体规划以及其他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指导村镇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保护监督工作;管理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参加建设项目选址工作;负责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工作;指导城乡规划设计市场工作。
(十)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管理。拟订全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发展战略、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及人居环境、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十一)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负责建筑施工及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许可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执行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规范;指导房屋建筑及辅助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
(十二)负责燃气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燃气市场秩序。
(十三)负责各类房屋安全鉴定、危险房屋管理、房屋修缮管理、房屋安全普查及完损等级评定工作。
(十四)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城镇减排工作。负责建设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和各类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十五)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