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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环保局网站:http://hbj.yichang.gov.cn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2-02-25   浏览次数:




宜昌市环保局

宜昌市环保局网站:http://hbj.yichang.gov.cn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宜昌市胜利四路4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实行夏季作息时间时下午为14:30-17:30,上午不变),法定节假日不受理相关事项。

联系电话:0717-6448003

传真号码:0717-6458027

邮政编码:443000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执行国家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生态环境领域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对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贯彻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县(市、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指导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生态环境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市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环境管理制度及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 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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