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高层综合楼建筑消防设施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19-04-18 08:28:52 浏览次数:
一类高层综合楼建筑消防设施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地下车库及首层至地上五层的商场的火灾危险等级为中危险级Ⅱ级,该建筑其他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为中危险级I 级,故建筑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照中危险级Ⅱ级确定,其喷水强度不应小于 8L/(min·㎡), 作用面积不应小于 160 ㎡。
喷头选用流量系数 K=80,公称动作温度高于环境最高温度 30℃,即 68℃的红色喷头,厨房区域选取 93℃的绿色喷头。
每个湿式报警阀控制喷头不宜超过 800 只。该项目建筑面积为 67137.48 ㎡,根据规定,中危险Ⅱ级一个喷
头的最大保护面积为 11.5 ㎡,初步计算该建筑至少需要 5839 个喷头,需设至少 8 个湿式报警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