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建筑规模、高度以及火灾危险性、火灾荷载和保护对象的特点等确定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19-09-09 09:37:12 浏览次数: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建筑规模、高度以及火灾危险性、火灾荷载和保护对象的特点等确定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建筑规模、高度以及火灾危险性、火灾荷载和保护对象的特点等确定。下列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为中危险级Ⅰ级的是( )。
A.建筑高度为50m的办公楼
B.建筑高度为23m的四星级旅馆
C.2000个座位剧场的舞台
D.总建筑面积5600㎡的商场
【答案】A
【解析】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 附录A,以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为中危险级Ⅰ级:
1.高层民用建筑:旅馆、办公楼、综合楼、邮政楼、金融电信楼、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塔)等
2.公共建筑(含单多高层):医院、疗养院;图书馆(书库除外)、档案馆、展览馆(厅);影剧院、音乐厅和礼堂(舞台除外)及其他娱乐场所;火车站和飞机场及码头的建筑;总建筑面积小于5000㎡的商场、总建筑面积小于1000㎡的地下商场等;
3.文化遗产建筑:木结构古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等;
4.工业建筑:食品、家用电器、玻璃制品等工厂的备料与生产车间等;冷藏库、钢屋架等建筑构件。
选项B为轻危险级,选项C和D为中危险级Ⅱ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