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和撤销的说法,正确的有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3-08-31 浏览次数:
关于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和撤销的说法,正确的有
1.关于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和撤销的说法,正确的有()。
A.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被驳回后,又以相同事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经人民法院由审判员独任或者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C.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
D.当事人申请撒销裁决的,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年内提出
E.案外人有证据证明仲裁案件当事人虚假仲裁,损言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根据法律相关程序的要求,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答案:ABE
解析: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此外,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选项C:仲裁裁决被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并依据该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D: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2.关于招标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有()。
A.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
B.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C.邀请招标是指招标,是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D.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
E.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答案:AC
解析:选项B: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选项D: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选项E: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3.关于仲裁基本特点的说法,正确的有()。
A.仲裁以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
B.仲裁委员会隶属于行政机关
C.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D.仲裁以公开审理为原则
E.仲裁裁决可以在《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缔约国得到承认和执行
答案:ACE
解析:仲裁基本特点:自愿性;专业性;独立性;保密性;快捷性;域外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