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省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等考务工作通知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16-07-20 浏览次数:
2016河南省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等考务工作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区设置
10月15日
上午09:00—11: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计价
10月16日
上午0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14:00—18:00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为4科,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名及免试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两科)考试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滚动和非滚动两种管理模式。实行滚动管理模式的两年为一个周期,即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实行非滚动管理模式的,即获准免试只参加两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交费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6年7月23日9:00至8月3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照片预处理“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曾参加过2014或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的考生为“老考生”,“老考生”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其他参加造价工程师考试的考生为“新考生”,须审核报名条件。
2、考生网上注册报考人员登录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按钮,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用于以后报考其他考试使用。
3、考生网上报名注册成功后,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各省直管县(市)的报名工作归原所在省辖市负责;省直及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
成功填写报考信息后,请再次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之后,老考生资格审核会自动通过,无法修改报名信息;新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请再次进行确认),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资格审查时使用,一份本人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