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包人对保留金的保留扣返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0-11-13 浏览次数:
关于发包人对保留金的保留扣返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根据FIDIC《施工合同文件》(1999版)通用合同条件,关于发包人对保留金的保留扣返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每次期中支付是扣留2.5%~5%作为保留金
B.签发整个工程的接受证书后,返还40%的保留金
C.工程最后一个缺陷通知其满后,返还剩余的保留金
D.如承包人有尚未完成的工作,不应返还剩余的保证金
【答案】C
【解析】在国际工程实践中,每次期中支付时,扣留的百分比一般为5%~10%,累计扣留的最高限额一般为中标合同价的20%~5%,在工程的最后一个缺陷通知期期满后,保留金的余额应立即支付给承包商。如果在返换保留金是,承包商商尚有任何工作仍需完成,工程师有权在此类工作完成之前扣发与完成工作所需要费用相应的保留金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