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省造价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14-09-01 浏览次数:
2014广东省造价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省属、各市造价员:
根据《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粤价协[2013]010号)的规定,我协会于2014年3月15日至12月31日开通网络继续教育系统,供我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对象
凡持有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签发的粤06、07、08、09、10、11、12、13开头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从业的造价员。
二、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和学习课程
本次网络继续教育学时为30学时,网上报名和学习时间2014年3月15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学习课程:
课程名称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概述及条款解读”和相关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宣贯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B-2013-0201)条款释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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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宣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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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技术介绍及各阶段造价控制要点》 |
造价员在此期限内可自行安排时间上网学习,或学习以上课程外的其他课程。
三、继续教育报名及学习网址
登录网址:http://www.gdeca.org.cn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先点击造价员管理系统,在“造价员业务办理”→“继续教育报名申请”。再点击造价员网络教育系统,按照学习流程提示进行操作:详见附件1“网络教育说明”。
四、网络继续教育学时确认及证书登记
已办理《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的造价员,完成网络学习后,持《继续教育报名表》、《造价员网络教育合格证》和《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到属地造价员管理机构办理确认和登记继续教育学时。
未办理《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的造价员,完成网络学习后,持《继续教育报名表》(一式两份、照片两张)、《造价员网络教育合格证》到省造价协会或属地造价员管理机构办理确认和登记继续教育学时,并领取《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
新办《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需交纳证书工本费50元/本,已有证书者不用交工本费。
五、省工程造价协会造价员继续教育咨询电话:020-83369292.
附件: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说明
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说明
一、网络继续教育流程
流程:学员登陆→填写资料→交纳学费→开通学习→在线听课→网络考试→打印证书
1、学员登录
点击进入“网络继续教育系统”后,输入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登录网络继续教育系统。
2、填写资料
登录“网络继续教育系统”后,为了保证网络继续教育学费的确定和继续教育学时的记录,请务必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
3、交纳学费
填写完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进入交纳学费流程,具体要求按交费方式操作。
4、开通学习
网络继续教育交费确认后,需再次登陆“网络继续教育系统”
开通学习。
5、在线听课
造价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在线学习时,可随时查看学习时间,以便了解课程的学习情况及取得的学时数。
6、打印合格证书
造价员参加本次网络继续教育学满30学时后,即可在网上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二、交费方式
按照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费用核算,本次网络继续教育30学时的学费标准为300元/人。造价员应按以下方式交费并索取发票:
1、交费
(1)银行网上支付:登录网站,即时交费,即时开通。
(2)邮局汇款:
收款人: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806室
邮政编码:100083
(3)银行汇款
收款人: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北京海淀区知春路支行
账号:100730370350010001
说明:学员通过邮局或银行汇款的,需在汇款单上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并请写明广东省造价员网络教育”。汇款后一般需等待2-3天方可开通学习。如需加急开通学习,请将汇款回单发传真至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确认。
2、索取发票
学员登录后点击“发票索取”,按照“发票索取”程序索取发票。
三、网络技术支持
造价员在学习过程中如遇到网络技术问题,请拨打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105999、010-82326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