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咨询工程师报名时间等考务通知-浙江人事考试网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16-01-19 浏览次数:
2016浙江咨询工程师报名时间等考务通知-浙江人事考试网
关于做好2016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中咨协办〔2016〕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6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考试定于4月16日至17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4月16日 上午9:00— 11:30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
下午14:00—16:30 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
4月17日 上午 9:00—11:30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下午 14:00—17:00 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考点统一设置在省直杭州市区,以往在宁波设置的考点不再设置。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科目考试题型为主观题,使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务要仔细阅读试卷封二和答题卡首页的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其它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主观题科目草稿纸由考试部门提供,考后收回。
三、报考条件和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只报考《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截止2015年,在人发〔2001〕127号文件规定有效期内的考试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2013年和2014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其对应考试科目的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规定分别顺延至2017年和2018年;2014年参加部分科目考试(即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其各科合格成绩只在2014年度有效。
四、考生报考事项。报考人员于1月23日至2月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新老考生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经专用工具处理后的电子照片(新老考生区分以报名表上的标注为准,照片处理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老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交费时间截止至2月22日。
新考生(含异地转入我省的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还需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和“网上交费通知单”(附件2),于2月1日至3日到现场参加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于2月18日至2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考生在填报信息时要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再下载打印“报名表”。如填报信息有误,可再次登陆修改,但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并以最后一次打印为准。老考生在点击“确认”后,新考生在递交审查资料后,报考信息不得再作更改。
考试费标准,按照《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中咨协办〔2015〕102号)的规定,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收取,收费标准为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30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50元。考生的交款票据,由协会寄给考生。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可于4月11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网上交费或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
在进行网上报名、交费和报考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核对报名和交费信息,提供真实齐全的审查材料。如属报考人员填错个人信息、传错照片、报错考区或报名点、选错考试级别或科目、未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查、参加考试、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需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
五、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咨询工程行业协会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应按单位属地原则到省和设区市(及义乌市)由省工程咨询行业协会指定的地点(附件3)参加现场报考资格审查。审查时需提交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盖章的“报名表”(考生本人需诚信签名)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网上交费通知单、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增加提供相应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复印件1份。
报考资格审查人员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在其“报名表”上盖章并收下,同时收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以及身份证(军官证、通行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其中,对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审核其相应的证书,并收下该证书复印件1份。最后,在“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将其退回给报考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