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入桩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18-08-08 浏览次数:
沉入桩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一)桩的制作
1.混凝土桩制作
(1)钢筋码放:整捆码垛高度不宜超过2m,散捆码垛高度不宜超过1.2m。
(2)加工成型的钢筋笼、钢筋网和钢筋骨架等应水平放置。码放高度不得超过2m,码放层数不宜超过3层。
2.钢桩制作
(1)在露天场地制作钢桩时,应有防雨、雪设施,周围应设护栏,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2)剪切、冲裁作业时,应根据钢板的尺寸和质量确定吊具和操作人数,不得将数层钢板叠在一起剪切和冲裁;操作人员双手距刃口或冲模应保持20cm以上的距离,不得将手置于压紧装置或待压工件的下部,送料时必须在剪刀、冲刀停止动作后作业。
(3)气割加工现场必须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操作者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焊接作业现场应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操作者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焊工作业时必须使用带滤光镜的头罩或手持防护面罩,戴耐火防护手套,穿焊接防护服和绝缘、阻燃、抗热防护鞋;清除焊渣时应戴护目镜。
(二)桩的吊运、堆放
(1)钢桩吊装应由具有吊装施工经验的施工技术人员主持,吊装作业必须由信号工指挥。
(2)预制混凝土桩起吊时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混凝土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
(3)桩的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不积水。混凝土桩支点应与吊点在一条竖直线上,堆放时应上下对准,堆放层数不宜超过4层。钢桩堆放层数不得超过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