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界地表排水规定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18-09-02 浏览次数:
路界地表排水规定
1、路界地表排水可包括路(桥)面表面、中央分隔带、坡面和由公路毗邻地带或交叉道路流入路界内的表面水的排除。
2、路界地表排水应采取防、排、截相结合的综合措施,并应做好与桥涵、隧道等排水系统的衔接。路界地表水不宜流人桥面、隧道内。不宜利用隧道内部排水系统排除路界地表水。
3、路界地表排水设施的布设应充分利用地形和天然水系,做好进出口位置的选择和处理;避免出现堵塞、溢流、渗漏、淤积、冲刷等现象,危害路基、路面和毗邻地带。
4、路界地表排水设施的地基应密实稳定,结构形式应与地基条件相匹配。必要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基变形引起的排水设施破坏。
5、路界地表排水设计应与坡面防护工程设计综合考虑。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坡面岩土由于冲刷导致失稳。
6、路界地表排水设施的设计流量及沟管、泄水口的泄水能力应按第9、章确定,沟管与泄水口的断面形状、尺寸、间距应根据设计流量确定。
7、路界地表排水设施所用材料的强度应不低于下表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