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0-01-06 浏览次数:
机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一、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类型
(1)施工组织总设计:以若干单位工程组成的群体工程或特大型项目为主要对象编制,对整个项目的施工过程起统筹规划、重点控制的作用。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以单位(子单位)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对单位(子单位)工程的施工过程起指导和制约作用。
(3)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以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技术与组织方案,用以具体指导施工作业工程。也有称为专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
(1)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部署;
(2)主要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施工现场平面图;
(3)主要施工管理计划(如进度、质量、安全、环境、成本及其他管理计划)等。
3.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可根据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成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专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由项,技术负责人审批;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由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有总承包单位时,应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准备案。
4.动态管理
(1)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施工组织设计应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①工程设计有重大修改;②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实施、修订和废止;③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④主要施工资源配置有重大调整;⑤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
(2)经修改或补充的施工组织设计应重新审批后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归档。
二、施工方案
1.施工方案按方案所指导的内容可分为专业工程施工方案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两大类。
(1)专业工程施工方案是指组织专业工程(含多专业配合工程)实施为目的,用于指导专业工程施工全过程各项施工活动需要而编制的工程技术方案。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以及按照专项规范规定和特殊作业需要而编制的工程专项方案。
2.编制原则:(1)施工方案应遵循先进性、可行性和经济性兼顾的原则。(2)能突出重点和难点,并制定出可行的施工方法和保障措施;能满足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要求,并且施工所需的成本费用低。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求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要求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专家论证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实施。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3)专家论证后的审核要求:
①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②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施工方案的实施
1.工程施工前,施工方案的编制人员应向施工作业人员做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
2.除分部(分项)、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需进行技术交底外,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即四新技术以及特殊环境、特种作业等也必须向施工作业人员交底。
3.交底内容包括工程的施工程序和顺序、施工工艺、操作方法、要领、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
4.经重大修改或补充的施工方案应重新审批后实施。
5.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并适时调整。
6.施工方案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