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的工作任务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1-07-26 浏览次数:
工程监理的工作任务
一、我国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目的是:
1.确保工程建设质量;2.提高工程建设水平;3.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二、工作性质
1.服务性:工程监理机构受业主的委托进行工程建设的监理活动,它提供的不是工程任务的承包,而是服务;
2.科学性:工程监理机构拥有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专业人士——监理工程师,他将应用所掌握的工程监理科学的思想、组织、方法和手段从事工程监理活动;
3.独立性:指的是不依附性,他在组织上和经济上不能依附于监理工作的对象,否则他就不可能自主地履行其义务;
4.公正性:工程监理机构受业主的委托进行工程建设的监理活动,当业主方和承包商发生利益冲突或矛盾时,工程监理机构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有关合同为准绳,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时,不损害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