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筑材料、设备等进行检验检测的规定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2-04-22 浏览次数:
对建筑材料、设备等进行检验检测的规定
1.对建筑材料、设备等进行检验检测的一般规定
(1)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检验制度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要按规定的格式形成书面记录;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无论谁采购的材料、设备,全部由施工单位进行检测,材料设备的质量问题由采购方负责。
2.施工检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法定资格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