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工合同解除后法律后果的说法,正确的是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2-12-09 浏览次数:
关于施工合同解除后法律后果的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施工合同解除后法律后果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经修复后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B.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经修复后质量仍不合格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发包人应当视情况支付工程价款
C.施工合同解除后,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再履行,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也无需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
D.因一方违约导致施工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答案】D
【解析】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故D正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故ABC错误。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进行分包,有关安全生产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由分包单位独立承担责任
B.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C.分包合同应当明确总、分包单位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
D.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承担同等责任
【答案】C
【解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
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可分为法定责任和约定责任。所谓法定责任,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所谓约定责任,即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通过协商,在分包合同中约定各自应当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但是,安全生产的约定责任不能与法定责任相抵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故AB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