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合同中的暂估材料在确定单价以后,其相应项目综合单价的处理方式是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18-09-16 浏览次数:
签约合同中的暂估材料在确定单价以后,其相应项目综合单价的处理方式是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签约合同中的暂估材料在确定单价以后,其相应项目综合单价的处理方式是( )。
A.在综合单价中用确定单价代替原暂估价,并调整企业管理费,不调整利润
B.在综合单价中用确定单价代替原暂估价,并调整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C.综合单价不做调整
D.在综合单价中只应取代原暂估单价,不应再在综合单价中涉及企业管理费或利润
【答案】 D
【解析】 暂估材料或工程设备的单价确定后,如果合同履行过程中价格发生变化,在综合单价中只应取代原暂估单价,不应再在综合单价中涉及企业管理费或利润等其他费的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