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进度计划时,发现问题后应采取的措施是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0-04-14 浏览次数:
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进度计划时,发现问题后应采取的措施是
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进度计划时,发现问题后应采取的措施是( )。
A.向承包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
B.向建设单位发出工作联系单
C.向承包单位发出整改联系单
D.向承包单位发出停工令
答案 A
解析 如果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进度计划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包单位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也称整改通知书),并协助承包单位修改。
施工进度计划审核的内容
(1)进度安排是否符合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中总目标和分目标的要求,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开工、竣工日期的规定;
(2)施工总进度计划中的项目是否有遗漏,分期施工是否满足分批动用的需要和配套动用的要求;
(3)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施工工艺的要求;
(4)劳动力、材料、构配件、设备及施工机具、水、电等生产要素的供应计划是否能保证施工进度计划的实现,供应是否均衡、需求高峰期是否有足够能力实现计划供应;
(5)总包、分包单位分别编制的各项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之间是否相协调,专业分工与计划衔接是否明确合理;
(6)对于业主负责提供的施工条件,在施工进度计划中安排是否明确、合理,是否有造成因业主违约而导致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的可能存在。
注:监理工程师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包单位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也称整改通知书),并协助承包单位修改,其中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业主汇报。
【责任的归属】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查或批准,并不解除承包单位对施工进度计划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合同的效力】
施工进度计划一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即应当视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它是以后处理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延期或费用索赔的一个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