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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知识点: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14-03-06   浏览次数: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知识点: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

【学员问题】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有哪些特点?

  【解答】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属于买卖合同,具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点。

  (1)当事人双方订立的物资采购合同,是以转移财产所有权为目的。

  (2)采购人取得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和设备,必须支付相应的价款。

  (3)物资采购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双方互负一定义务,供货人应当保质、保量、按期交付合同订购的物资、设备,采购人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接收货物并及时支付货款。

  (4)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除了法律有特殊规定的情况外,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即成立,并不以实物的交付为合同成立的条件。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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