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对不可抗力导致的后果,正确的说法是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19-09-04 浏览次数: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对不可抗力导致的后果,正确的说法是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对不可抗力导致的后果,正确的说法是( )。
A.永久工程造成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B.停工期间照管工程等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C.不能按期竣工的,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
D.发包人要求赶工的,赶工费由发包人承担
【答案】D
【解析】施工合同范本通用条款规定,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2)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3)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4)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5)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