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东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16-05-02 浏览次数:
2016山东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原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2014年至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价协[2013] 52号)文件精神,现将加强和改进我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全省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以及持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已逾期一年以上未办理初始注册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形式
注册造价工程师在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四年)应接受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继续教育学习采取集中辅导学习和网络教育学习等方式进行,个人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由选择学习方式。
集中辅导学习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省注册中心”)负责,凡在省注册中心网站申报要求参加集中学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省注册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安排集中培训学习。在一个注册周期内,集中学习采取必修课60学时或选修课60学时一次完成的方式进行。
网络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负责,注册有效期内每两年需完成60学时网络教育(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
三、继续教育的教材及内容
(一)、集中辅导的学习内容
1、必修课的内容:1、中价协组织编写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四);2、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务;3、工程造价纠纷处理案例分析;
2、选修课的内容:1、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2、施工新技术;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宣贯;
(二)、网络继续教育的学习内容
1、必修课的内容:中价协组织编写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四)作为全国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必修课的统一教材(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统一教材)。主要内容包括:“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概述及条款解读”、“工程定额的应用、研究与展望”、“《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CECA/GC 8-2012)阐释与实务”、“与工程造价咨询相关的合同要点解答”、及“BIM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应用”等有关内容。
2、选修课程内容有:“工程造价专业发展概述”、“201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条款释义”、“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实务看工程造价鉴定的规范性和原则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2012)宣贯”及中价协工程造价优秀成果获奖项目:“跟踪审计服务在北京大学留学生公寓项目的应用”和“上海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伸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咨询服务”展示等内容。
四、继续教育收费标准
1、参加省注册中心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收费按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发[2000]155号文执行,即:每人每学时5元的标准执行。
2、参加中价协组织的网络继续教育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按中价协继续教育收费标准执行,即每人每学时10元的标准执行。
五、网络继续教育工作安排
1、网络教育时间安排:自2014年9月15日起,参加网络教育的造价工程师可进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www.ceca.org.cn,点击进入页面右侧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系统栏目,按照学习流程提示进行操作。
2、课程开通与播放时间:30学时必修课程和30学时选修课程:2014年9月15日-2015年12月31日。
3、收费标准: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程的费用为615元/人(含必修课教材及快递费)。在山东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只需缴纳300元/人(剩余费用由省注册中心统一从收缴的继续教育费用中补齐,含教材费用),由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保公司)负责收费工作,开具发票并开通学习。在规定的学习期内未完成继续教育或测试不合格人员需按中价协要求重新缴纳继续教育费用。
4、交费方式:
(1)个人网上支付:登录网站,即时交费,即时开通。
(2)邮局汇款:
收款人: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806室
邮政编码:100083
(3)银行汇款:
收款人: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北京海淀区知春路支行
账 号:100730370350010001
学员个人若通过邮局、银行汇款交费,需在汇款单事由栏注明:姓名、建造号、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并将汇款单传真至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学员个人交费的,开通课程后可登陆中价协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系统,点击“申请发票(发票教材索取)”,填写发票单位及收件人详细邮寄地址(这一步骤必须操作,否则无法邮寄教材和发票)。学员若由单位统一交费,请准确填写《山东省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培训报名表》(见附件),连同汇款单一并传真至正保公司。教材及发票将一同邮寄收件人。汇款到帐2-3天后即可开通学习。
正保公司传真:010-82330766.
5、学习咨询电话: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如遇网络技术问题,可直接拨打24小时客户服务电话。电话:010-82326699,400-810-5999
六、学时登记与要求
1、参加集中辅导学习的造价工程师,其继续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60学时由省注册中心负责登记,合格证书由省注册中心统一发放。
2、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造价工程师选择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学满60学时且通过网上考试合格,方可从“中价协”网站下载打印《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
3、按照建设部第150号令要求,取得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是造价工程师申办延续注册和逾期初始注册的重要条件,因此,请每位造价工程师务必按全省统一规定,及时学满规定学时并参加考试,完成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
请各市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本市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