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安全管理的范围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1-09-23 浏览次数:
公路工程安全管理的范围
一、公路工程安全管理的范围
依据公路工程的专业特点,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范围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水上、陆地、高空、爆破、电气作业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其中各项管理都包含了“人、物、环、管”四个方面的安全管理。
二、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
评估范围
1.桥梁工程
(1)多跨或跨径大于40m的石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150m的钢筋混凝土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350m的钢箱拱桥,钢桁架、钢管混凝土拱桥;
(2)跨径大于或等于140m的梁式桥,跨径大于400m的斜拉桥,跨径大于1000m的悬索桥;
(3)墩高或净空大于100m的桥梁工程;
(4)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特大桥、大桥工程;
(5)特殊桥型或特殊结构桥梁的拆除或加固工程;
(6)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桥梁工程。
2.隧道工程
(1)穿越高地应力区、岩溶发育区、区域地质构造、煤系地层、采空区等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黄土地区、水下或海底隧道工程;
(2)浅埋、偏压、大跨度、变化断面等结构受力复杂的隧道工程;
(3)长度3000m及以上的隧道工程,IV、V级围岩连续长度超过50m或合计长度占隧道全长的30%及以上的隧道工程;
(4)连拱隧道和小净距隧道工程;
(5)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隧道工程;
(6)隧道改扩建工程;
(7)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隧道工程。
3.评估方法
(1)总体风险评估。
估测桥梁或隧道工程施工期间的整体安全风险大小,确定其静态条件下的安全风险等级。
(2)专项风险评估。
当桥梁或隧道工程总体风险评估等级达到Ⅲ级(高度风险)及以上时,将其中高风险的施工作业活动(或施工区段)作为评估对象。
4.评估步骤(重点掌握)
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制定评估计划、选择评估方法、开展风险分析、进行风险估测、确定风险等级、提出措施建议、编制评估报告等方面内容。评估步骤一般为:
(1)开展总体风险评估;
(2)确定专项风险评估范围;
(3)开展专项风险评估;
(4)确定风险控制措施。
5.评估组织与评估报告
(1)由项目施工单位具体负责。当被评估项目含多个合同段时,总体风险评估应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专项风险评估工作仍由合同施工单位具体实施。
当施工单位的施工经验或能力不足时,可委托行业内安全评估机构承担相关风险评估工作。
(2)评估工作负责人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工程管理经验,并有参与类似工程施工的经历。
(3)风险评估工作应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反映风险评估过程的主要工作。报告内容应包括评估依据、工程概况、评估方法、评估步骤、评估内容、评估结论及对策建议等。
6.实施要求
(一般要求)
① 重大风险源的监控与防治措施、应急预案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论证或复评估。
② 施工单位应建立重大风险源的监测及验收、日常巡查、定期报告等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③ 施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在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与交底;施工现场应设立相应的危险告知牌。
④ 适时组织对典型重大风险源的应急救援演练。
⑤ 当专项风险等级为IV级(极高风险)且无法降低时,必须提高现场防护标准,落实应急处置措施,视情况开展第三方施工监测;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不得施工。
(2)监理单位在审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时,应同时审查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无风险评估报告,不得签发开工令。
工程开工后,监理单位应督查施工单位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并予以记录。
对施工中存在的重大隐患应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风险评估报告经监理单位审核后应向建设单位报备。建设单位应对极高风险(Ⅳ级)的施工作业,组织专家或安全评估机构进行论证或复评估,提出降低风险的措施建议。
(4)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费用应在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