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记入注册建造师执业信用档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2-12-11 浏览次数:
关于记入注册建造师执业信用档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记入注册建造师执业信用档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注册建造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未及时签字盖章的,记入注册建造师执业信用档案
B.注册建造师不配合办理交接手续的,视情况记入注册建造师执业信用档案
C.注册建造师透露建设单位商业信息的,记入注册建造师执业信用档案
D.注册建造师修改施工文件的,记入注册建造师执业信用档案
【答案】A
【解析】注册建造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有关监督部门确认后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记入注册建造师执业信用档案:
(1)《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22条所列行为;
(2)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造成质量、安全、环境事故的;
(3)泄露商业秘密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未及时签字盖章的;
(5)未按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的;
(6)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7)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导致项目未能及时交付使用的;
(8)不配合办理交接手续的;
(9)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
B选项视情况不对,C选项应当是泄露商业秘密,D选项并非错误行为。故BC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