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开工日期为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3-12-04 浏览次数: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开工日期为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开工日期为()。
A.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
B.承包人实际进场施工时间
C.施工许可证载明的时间
D.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
【答案】D
【解析】(1)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
(2)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
(3)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亦无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应当综合考虑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载明的时间,并结合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的事实,认定开工日期。
2.企业在其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下列变更事项时,应当申请重新核定建筑企业资质等级的是()。
A.企业注册资本变更
B.企业地址变更
C.企业发生分立
D.企业名称变更
【答案】C
【解析】《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规定,企业发生合并、分立、重组,以及改制等事项,需承继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当申请重新核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