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水管理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0-08-05 浏览次数: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水管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
(1)现场临时用电的范围包括临时动力用电和临时照明用电。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否则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使用前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管理
(1)现场临时用水包括生产用水、机械用水、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
(2)消防用水一般利用城市或建设单位的永久消防设施。如自行设计,消防干管直径应不小于100mm,消火栓处要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m内不准存放物品。
(3)高度超过24m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mm,严禁消防竖管作为施工用水管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