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工程检验批、分项及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程序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0-08-24 浏览次数:
节能工程检验批、分项及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程序
(1)节能工程的检验批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与施工员参加;
(2)节能分项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相关专业的人员参加;
(3)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施工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应参加;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应参加。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
对具备相应情形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且在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需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普通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或者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业务受理场所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