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应履行的合同义务有()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4-05-24 浏览次数:
承包商应履行的合同义务有()
1.根据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 /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承包商应履行的合同义务有()。
A.向业主提供工程设计标准
B.向业主提交月进度报告
C.向业主提供临时操作与维护手册
D.向工程师报批所有分包商
E.对业主人员进行操作与维修培训
【答案】BC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设计采购施工(EPC) /交钥匙合同条件》。选项A错误,设计和技术标准属于“业主要求”的内容,不是承包商向业主提供的;选项B正确,承包商的主要责任和义务中包括编制提交月进度报告;选项C正确,在竣工试验开始前,承包商还应向业主提供临时的操作与维护手册;选项D错误,只有在专用合同条件中对分包商有要求的,承包商才需在不少于28天前向业主通知;选项E正确,承包商的主要责任和义务中包括对业主人员进行工程操作和维修培训。参见教材P158~161。
2.关于CM合同模式的说法,正确的有( )。
A.风险型CM合同采用成本加酬金的计价方式
B.代理型CM承包商负责工程分包的发包
C.CM合同属于管理承包合同
D.代理型CM承包商不承担工程实施风险
E.风险型CM承包商只负责施工阶段的组织管理工作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CM合同模式。选项B错误,对于代理型CM模式,CM承包商只为业主对设计和施工阶段的有关问题提供咨询服务,不负责工程分包的发包,与分包单位的合同由业主直接签订,CM承包商不承担项目实施的风险;选项E错误,风险型CM承包商的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前阶段的咨询服务和施工阶段的组织管理工作。参见教材P165。
3.根据《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设备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有( )
A.迟交两周的,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0.5%
B.迟交三周的,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0.5%
C.迟交四周的,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
D.迟交六周的,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5%
E.迟交八周的,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2%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违约责任(设备采购合同)。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5%。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参见教材P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