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有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4-02-01 浏览次数:
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有
1.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有()。
A.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
B.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
C.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5年
D.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的保护期限都可以申请续展
E.自然人作品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
【答案】ABE
【解析】专利权的期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A选项正确,C选项误。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B选项正确
著作权的保护期由于权利内容以及主体的不同而有所不同:(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2.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下列招标人的行为中,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有()。
A.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B.以投标人的业绩和奖项作为加分条件
C.对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评标标准
D.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
E.设定的技术和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答案】ACD
【解析】《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1)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4)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5)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