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规定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18-08-03 浏览次数:
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规定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部,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