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18-08-20 浏览次数:
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一)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昼间 70dB(A),夜间 55 dB(A)。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 l5dB(A)。夜间是指 22:00 至次日 6:00 之间的时段。
(二)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 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三)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以上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