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1-05-26 浏览次数: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检查开工前发包人应提供的施工条件是否满足开工要求。
(一)检查开工前由发包人准备的施工条件情况
1.首批开工项目施工图纸的提供。
2.测量基准点的移交。
3.施工用地的提供。
4.施工合同约定应由发包人负责的道路、供电、供水、通信及其他条件和资源的提供情况。
(二)检查开工前承包人的施工准备情况
1.承包人派驻现场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与施工合同文件一致。如有变化,应重新审查并报发包人认可。
2.承包人进场施工设备的数量、规格和性能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约定,进场情况和计划是否满足开工及施工进度的要求。
3.进场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的质量、规格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约定,原材料的储存量及供应计划是否满足开工及施工进度的需要。
4.承包人的检测条件或委托的检测机构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
5.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的复核,以及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的布设及施工区原始地形图的测绘情况。
6.砂石料系统、混凝土拌合系统或商品混凝土供应方案以及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风及其他施工辅助加工厂、设施的准备情况。
7.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
8.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措施文件。
9.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措施计划、施工总进度计划、资金流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度汛方案和灾害应急预案等。
10.应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
11.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和施工图纸的要求需进行的施工工艺试验和料场规划情况。
12.承包人在施工准备完成后递交的合同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三)监理机构应参加、主持或发包人联合主持召开设计交底会议,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
(四)施工图纸的核查与签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图纸,应经监理机构核查并签发后,承包人方可用于施工。承包人无图纸施工或按照未经监理机构签发的施工图纸施工,监理机构有权责令其停工、返工或拆除,有权拒绝计量和签发付款证书。
2.监理机构应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后及时核查并签发。在施工图纸核查过程中,监理机构可征求承包人的意见,必要时提请发包人组织有关专家会审。监理机构不得修改施工图纸,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通过发包人返回设代机构处理。
3.对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核查,在规定的期限内签发。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理机构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报审。
4.经核查的施工图纸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加盖监理机构章。
(五)参与发包人组织的工程质量评定项目划分。
施工实施阶段监理工作的基本内容
1.开工条件的控制
包括签发开工通知、分部工程开工、单元工程开工、混凝土浇筑开仓。
2.工程质量控制
3.工程进度控制
4.工程资金控制
5.施工安全监理
6.文明施工监理
7.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包括工程变更:索赔管理;违约管理;工程保险;工程分包、争议的解决等。
8.信息管理。
9.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