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1-10-13 浏览次数:
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
一、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主体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
1.《建筑法》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