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工艺评定要求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17-07-04 浏览次数:
焊接工艺评定要求
1.一般要求
(1)焊接工艺评定应以可靠的钢材焊接性能为依据,并在工程施焊之前完成。
焊接工艺评定所用的焊接参数,原则上是根据被焊钢材的焊接性试验结果来确定的,尤其是热输入、预热温度及后热温度。国内、外生产的成熟钢种,一般不需要由施工企业进行焊接性试验。
对于国内新开发生产的钢种,或者由国外进口未经使用过的钢种,应由钢厂提供焊接性试验评定资料。否则施工企业应收集相关资料,并进行焊接性试验,以作为确定焊接工艺评定参数的依据。
(3)主持评定工作和对焊接及试验结果进行综合评定的人员应是焊接工程师。
2.评定规则
(1)改变焊接方法必须重新评定;当变更焊接方法的任何一个工艺评定的重要因素时,须重新评定;当增加或变更焊接方法的任何一个工艺评定的补加因素时,按增加或变更的补加因素增焊冲击试件进行试验。
(3)改变焊后热处理类别,须重新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4)首次使用的国外钢材,必须进行工艺评定。
3.评定资料管理
(4)《焊接工艺(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必须由应用部门焊接专业工程师主持进行。
(5)《焊接工艺(作业)指导书》应在工程施焊或焊工培训考核之前发给焊工,并进行详细技术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