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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仲裁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有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4-09-23   浏览次数:




关于仲裁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有

1.关于仲裁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有()

A. 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

B. 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仲裁程序延期进行

C. 当事人达成有效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D.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后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可以口头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E. 当事人达成有效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

【答案】 A,C,E

【解析】

选项A,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

选项B,被申请人未提交 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选项CE,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 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  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  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  应当继续审理。

选项D,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 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2.下列情形中,应当中止民事诉讼程序的有(

A. 原告   亡,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B.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C. 一方当事人    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D. 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  亡的

E. 被告    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答案】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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