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多交标的物时买受人处理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有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4-02-24 浏览次数:
关于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多交标的物时买受人处理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有
1.关于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多交标的物时买受人处理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有()。
A.买受人无权接收多交的部分
B.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合同订立时的市场价支付价款
C.买受人可以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
D.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
E.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价款
【答案】CDE
【解析】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
2.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城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可以除外的情形有()。
A.抢修抢险作业的
B.涉及施工企业商业秘密的
C.使用专有技术的
D.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账的
E.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
【答案】AE
【解析】《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以上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3.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有()。
A.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B.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C.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D.行为人获得行政许可
E.不违背公序良俗
【答案】ABCE
【解析】《民法典》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