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轨迹交叉理论造成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有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5-03-11 浏览次数:
根据轨迹交叉理论造成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有
1.根据轨迹交叉理论造成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有()
A. 社会环境条件差
B. 物的不安全状态
C. 组织不健全
D. 管理制度不完善
E. 人能不安全行为
【答案】 B,E
【解析】事故发生原因仍然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轨迹交叉理论则基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不安全状况共同作用进行事故致因分析。
2.承包人采取的风险应对措施中,属于风险转移的有()
A. 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
B. 以联合体方式承包工程
C. 工程进度计划中留有机动时间
D. 要求发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E. 与发包人按可调单价方式签订工程合同
【答案】 A,D
【解析】风险转移是指将风险转移给他人承担,以避免风险损失。风险转移可分为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两种方式。
① 保险转移。保险转移是指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将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 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转移给保险公司。如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
②非保险转移。施工承包风险的非保险转移主要有三种方式:A.工程分包。经建设单位同意,将工程项目中风险较大的部分工作内容分包给其他单位,是一种减轻风险和转移风险的有效策略。
B.签订合同时明确计价方式。例如对于存在价格上涨风险的材料设备,可以通过签订总价合同方式将风险转移给材料设备供应商。
C.第三方担保。如承包商履约担保、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等。
无论采用何种风险转移方式,风险的接收方应具有更强的风险承受能力或更有力的处置能力。